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科学运动与健康促进湖北省创新协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以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中心的重要任务,以武汉体育学院相关专业为基础,以建成“科学运动与健康促进”领域人才培养高地为目标,通过不断汇聚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搭建多元化创新实践平台;创新教育教学培养模式;加大培养经费投入;完善机制体制改革,进而培养“科学运动与健康促进”领域具有领导力、创新力、实践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二条 中心以培养“科学运动与健康促进领域具有领导力、创新力、实践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为人才培养目标。
第三章 招生机制
第三条 中心招生机制改革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
第四条 招生规模。中心将结合自身的办学基础、条件,师资力量,以及社会需求,实行研究生自主招生。
第五条 招生模式。中心学位委员会科学制定招生指标和报考条件,兼顾生源质量和区域平衡,侧重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通过推荐、个人自荐、初选、笔试、教授面试评价等方式,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第四章 教育教学改革
第六条 中心人才培养将突出“宽口径、强基础、重实践”特色,倡导“开放性、自主性、研究性”的“问题导向式”学习。以此为目标,中心将设计实施“优才优育计划”。
第七条 优化课程体系,更具开放性、系统性、科学性的教育课程系统。
第八条 遴选优秀教师执教,实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模式。
1.中心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按需设岗,明确岗位职责,规定教学任务,遴选优秀教师任课。
2.教师的选聘采取人事代理形式,由中心学位委员会负责,聘用方式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薪酬待遇参照《人事管理规定》。
3.聘用对象为专业领域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师,具备灵活的授课方式,系统的教学培养思路。其中,中心专家学者可以担任任课教师,但校外选聘专家(包括国际专家学者)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4.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以完成教学任务的效果,学生培养的质量,教学方案的科学性为参考指标。实行年终考核机制,不合格则予以解聘。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九条 中心将突破原有的课堂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的范式,积极实行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并重的模式,设计实施“导师全程式”“多方联合式”培养模式。
1.“导师全程式”培养。中心将为进入中心的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配备专属导师,采取“一带多”形式,每名导师负责4-5名学生。导师主要由中心的专家学者中产生,指导学生基础学习,课程实践,以及个性化培养方案的制定,给予学生更多学习、生活、发展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2.“多方联合式”培养。中心将汇聚企业、科研院所、国外高校等社会多方资源,共同致力于学生的培养。
第十条 研究生论文选题紧密结合中心的重大课题和重大工程任务,培养其服务全局、合作攻关的团队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心的不同任务,可探索建立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价标准,为协同创新培养未来的专门人才。工程实践性强的方向,要着力培养研究生掌握关键技术的能力。
第六章 青年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 人才培养不仅仅是学生的培养,同时也包括该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学术影响的“大家”的培养。中心将通过全球招聘汇集国内外相关领域拔尖人才,并以其为核心进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设立“青年学者培养基金”,选拔优秀的青年科研骨干人员,中心提供充分的科研项目和优越的配套条件,培育领军人才。
第十三条 中心有计划选派中心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或申报国内访问学者。同时也接受来自其他高校的国内访问学者。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中心资源平台的优势,实现人才的系统培育,力争实现科研创新的“数量”和“质量”并重,实现发表知名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数量显著提升,科研学术水平达到国际一流的专家人数显著增加。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